创建单向复本

单向复制用于向一个方向多次发送数据变更,可从父复本发送到子复本,也可从子复本发送到父复本。对于单向“父-子”复本,子复本地理数据库可以是企业级或文件地理数据库。对于单向“子-父”复本,子复本地理数据库必须是企业级地理数据库。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复制类型

可使用分布式数据快捷菜单上的创建复本选项 创建复本 以基于企业级地理数据库创建单向复本 单向复本。初始同步更改后,将保留一个单向复本,以供继续发送数据更改。要将更改从生产服务器发布到发布服务器,建议使用单向复制。

开始之前,请参阅准备要复制的数据查看数据要求。有关 ArcGIS Pro 中的地理数据库复制支持的数据类型列表,请参阅复制与地理数据库兼容性

按照以下步骤创建单向复本:

  1. 启动 ArcGIS Pro,然后打开现有 ArcGIS Pro 工程,或者在没有模板的情况下开始。
  2. 目录窗格中,右键单击现有地理数据库连接,然后单击分布式地理数据库快捷菜单。

    分布式地理数据库快捷菜单

    提示:

    要创建复本,必须以具有数据创建者权限的用户身份使用与企业级地理数据库的连接。

  3. 选择创建复本 创建复本

    分布式地理数据库快捷菜单选项

    将显示创建复本地理处理工具对话框,其中包含默认设置。

    创建复本地理处理工具
  4. 对于复本数据集,使用浏览按钮选择要在此单向复本中复制的图层。
    复本数据集下拉菜单

    注:

    • 地图中必须至少存在一个图层,才会显示添加多项图标 添加多个
    • 可以使用复本数据集旁边的添加多项 添加多个 以同时添加多个数据集。
    • 如果要复制一部分数据,如确定要复制的数据集所述应用定义查询。然后,使用下拉菜单将包含该部分数据的数据集添加到此单向复本。如果使用浏览按钮而不是下拉菜单选择包含一部分数据的数据集,则将不会采用定义查询,并且将应用默认行为。
    • 要将表包括在复本中,需要了解表的默认行为是否为“仅复制方案”。要复制所有记录,请为定义查询指定 SQL 表达式 1=1。要复制表中记录的子集,请设置相应的 SQL 表达式。

  5. 对于复本类型,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单向复本单向“子-父”复本

    复本类型

  6. 对于将数据复制到的地理数据库,单击浏览按钮 浏览 浏览到将托管子复本的地理数据库。
    • 对于单向复本,此地理数据库可以是文件或企业地理数据库。
    • 对于单向“子-父”复本,此项必须是企业级地理数据库。
  7. 对于复本名称,输入名称以标识复本。每个复本的名称对于创建复本的用户必须唯一。
    注:
    确定复本名称时,请注意以下附加规则:
    • 名称必须以字母开头,不能是数字或者星号 (*) 或百分号 (%) 等特殊字符。
    • 名称不应包含空格。如果复本的名称包含两部分,请使用下划线 (_) 连接各单词。
    • 名称不应包含保留字,如 select 或 add。有关其他保留字,请查阅 DBMS 文档。
    • 复本名称的长度取决于基础数据库。请查阅 DBMS 文档以获得确定的最大的名称长度。
    有关地理数据库对象规则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名称和别名
  8. 如果要覆盖复制默认复制选项,请单击高级设置以展开其他选项。如果不想更改默认选项,请跳至步骤 14。

    “创建复本”工具中的“高级设置”

  9. 高级设置下的复本访问类型中,为地理数据库模型选择完整简单
  10. 展开要素类和表中,选择以下四个选项之一:
    • 使用默认值 - 添加与复本中的要素类和表相关的扩展要素类和表。要素类的默认设置是复制所有与空间过滤器相交的要素。如果未提供任何空间过滤器,则系统会将所有要素包括在内。表的默认设置是仅复制方案。
    • 仅添加方案 - 仅为扩展要素类和表添加方案。
    • 所有行 - 为扩展要素类和表添加所有行。
    • 不添加 - 不添加扩展要素类和表。
  11. 对于复制相关数据,选择获取相关不获取相关以指定是否复制与复本中已有行相关的行。获取相关为默认设置。
    注:

    有关复制数据时此设置的工作原理,请参阅复制和相关数据

  12. 复本几何要素可用于定义复本几何。
    • 复本几何要素可以是具有点、线或面的要素图层。
    • 用于复本几何要素的要素图层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要素。如果有多个要素,则将合并几何,并仅复制与合并的几何相交的数据。
    • 如果已对复本几何要素定义了过滤器(例如定义查询),则将仅使用符合这些过滤器的要素定义复本几何。
    • 还可以使用 范围 环境设置定义复本几何。
      • 如果已设置复本几何要素 ,则系统会将其用作复本几何。
      • 如果未设置 复本几何要素 ,则系统会将 范围 环境用作复本几何。
      • 如果同时设置了复本几何要素范围 环境,则将使用 复本几何要素 设置。
      • 如果复本几何要素范围 环境均未指定,则使用数据的全部范围。
  13. 或者,选中位于工具对话框底部的使用存档追踪单向复制的变更以打开此选项。要对单向复本使用存档,父工作空间必须连接至默认版本。对于单向“子-父”复本,子工作空间必须与默认版本连接。

    创建单向复本时使用存档

  14. 单击运行创建单向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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