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表示单个设备要素或交汇点对象上的逻辑连接点。终端的一个关键用途是定义子网追踪的起点与终点。终端也用于建立要素中物资经过的路径。
使用添加终端配置工具建立终端配置。添加终端配置后,可使用设置终端配置工具将其以资产组和资产类型级别分配给要素。有关终端配置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终端管理。
要求
要将新的终端配置添加到公共设施网络,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必须禁用网络拓扑。
- 使用企业级地理数据库时,请确保以下各项:
- 输入公共设施网络参数必须来自作为数据库公共设施网络所有者建立的数据库连接。
- 连接的 ArcGIS Enterprise 门户帐户必须为门户公共设施网络所有者。
添加新终端配置
要将新的终端配置添加到公共设施网络,请完成以下步骤:
- 在分析选项卡上的地理处理组中,单击工具 打开地理处理窗格。
- 在地理处理窗格中,搜索并选择添加终端配置。
- 对于输入公共设施网络参数,指定要为其创建终端配置的公共设施网络。
- 对于名称参数,指定终端配置的名称。
名称不能超过 128 个字符。允许以下特殊字符:
- 连字符 (-)
- 冒号 (:)
- 与号 (&)
- 空格 ( )
- 数字符号 (#)
- 正斜线 (/)
- 左圆括号 (()
- 右圆括号 ())
- 在方向性参数中,选择以下内容之一:
- 定向 - 指定明显的上游和下游终端;网络物资从特定终端的某个方向进入,并从其他方向离开。
- 双向 - 不指定明显的上游和下游终端;网络物资可以从设备的任意方向进入,并从任意终端离开。
- 对于终端参数,为每个包含在终端配置中的终端指定名称。
最少可以指定 2 个终端,最多可以指定 8 个终端。每个终端的名称不能超过 32 个字符。对于将方向性设置为方向的终端,请使用复选框指定终端是否为上游。
- 如果在步骤 6 中指定了三个或四个终端,则必须设置有效配置以指示要素中资源能够通过的有效路径。所有终端都必须在有效配置设置中表示。
为每个有效路径提供名称并指定值:
- 全部 - 表示所有路径都有效。
- 无 - 表示全部路径都无效。
- 终端对 - 表示从一个终端到另一个终端的单个路径。
- 终端对集 - 表示从一个终端到另一个终端的路径集合。
- 对于默认配置参数,指定一个默认路径。该路径将分配至分配此终端配置的新要素。
- 全部 - 表示所有路径都有效。
- 无 - 表示全部路径都无效。
- 有效路径 - 指定步骤 7 中定义的有效配置路径。
- 单击运行。
终端配置随即创建。要在公共设施网络的要素中应用此终端配置,请使用设置终端配置工具将配置分配至资产组和资产类型级别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