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高亮显示属性表的所选视图中的记录,您可以使用所选记录的子集。 原始选择可以通过在视图中选择要素或直接在表中选择记录完成。 您可以将表显示更改为仅显示所选记录。 在此所选视图的现有所选记录集中创建新选择子集时,需要进行高亮显示。 高亮显示的记录在表、地图或场景视图中显示为黄色。
在选择集中高亮显示记录的优势在于,您可以在已定义的子组中识别特定要素。 例如,您可能已在属性表中识别出一组无效要素。 选中这些无效要素后,即可通过缩放至地图上的相应区域查看它们。 在表的所选视图中,您可以高亮显示任意正在编辑的特定要素。 换言之,通过高亮显示组中的特定要素,可帮助您推进工作流并了解数据。
高亮显示属性表中的记录
要高亮显示记录的子集,必须先进行选择。 可以保留所进行的选择,但无法保留高亮显示。 也就是说,如果您关闭并重新打开地图,或者更改选择,则高亮显示将被清除,但选择仍会保留。
使用高亮显示的记录
表中的工具条上包含了一组专为使用高亮显示记录而设计的工具。
工具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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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选择高亮显示项 | 从当前选择集中移除高亮显示行。 例如,如果您具有五个选定的记录和三个高亮显示的记录,则单击取消选择高亮显示项会从选择集中移除三个高亮显示的记录。 在本示例中,还有其余两个选定的记录。 |
重新选择高亮显示项 | 更新当前选择集,以仅选择在“显示所选记录”视图中高亮显示的记录,并取消选择其他所有记录。 使用此工具将选择范围限定为高亮显示的记录,从而优化选择集。 |
缩放至高亮显示项 | 使高亮显示记录中的要素在地图中居中显示。 此选项仅在从地图或场景内打开的表中可用。 |
切换高亮显示项 | 切换高亮显示记录。 例如,如果所有的记录均为高亮显示,则切换高亮显示项会移除高亮显示,但记录仍保持选中状态。 如果没有选中记录处于高亮显示状态,则切换高亮显示项会高亮显示所有选中记录。 |
清除高亮显示项 | 移除当前所有高亮显示记录的高亮显示效果,但记录仍保持选中状态。 |
删除高亮显示项 | 从表中删除所有高亮显示记录。 |
复制高亮显示内容 | 将高亮显示的记录复制到剪贴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