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换草图命令 可将未完成要素的几何替换为另一个要素的几何。 使用要素构造工具绘制要素并右键单击已完成要素时,此命令可用。
使用此工具时,注意以下事项:
- 源要素的几何类型必须与您正在绘制的未完成要素的几何类型相同。
- 复制到未完成要素的几何放置在源要素上方。
要替换未完成要素的几何,请完成以下步骤:
- 使用折线或面要素构造工具创建至少两个未完成的线段。
- 右键单击包含要复制的几何的已完成要素,然后单击替换草图 。
将几何复制到未完成要素并放置在源要素上方。
- 要完成该要素,请单击完成 ,或按 F2 键。
提示:
使用移动工具移动新要素。